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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进入评估阶段人员的公示
发布者:创始人发布日期:2023-12-11 23:37:23

按照《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》有关要求,现对符合条件、通过资格审,进入评估阶段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1212日至12185个工作日)
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,以及本人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,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,及时反馈核实情况。

受理电话:0482—8267670

受理时间:每工作日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

 

附件: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评估阶段人员名单



 

中共兴安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12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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