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时间: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(5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,以及本人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,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,及时反馈核实情况。
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
受理电话:
兴安盟融媒体中心0482-8877043
兴安盟档案史志馆0482-8269921
附件:兴安盟2025年事业单位春季专项人才引进部分岗位拟引进人员名单
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7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