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兴安盟2025年事业单位春季专项人才引进公告》有关要求,现对盟直有关部门(不含兴安职业技术学院)、乌兰浩特市以及阿尔山市事业单位符合条件、通过资格审查,进入评估阶段人员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: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(5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,以及本人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,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,及时反馈核实情况。
二、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
三、受理电话
(一)盟直有关部门举报受理电话:
1.盟农牧局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61359
2.盟教育局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66528
3.盟卫健委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82332/0482-8266704
4.盟融媒体中心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67615
5.盟统计局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328706
6.盟商务口岸局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67080
7.盟医保局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61359
8.盟工会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83016
9.盟妇联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83016
10.盟红十字会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66705
11.盟史志档案馆岗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69717
(二)乌兰浩特市有关所属事业单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8299698
(三)阿尔山市有关所属事业单位举报受理电话:0482-7122624
附件:1.盟直部门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
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