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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兴安盟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人才引进(不含兴安职业技术学院、教育系统岗位)通过评估人员开展体检、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
发布者:兴安党建发布日期:2024-06-17 17:57:01

兴安盟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人才引进(不含兴安职业技术学院、教育系统岗位)评估工作已结束。现将体检、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体检

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, 由盟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,本次专项人才引进体检与考察工作须于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,具体体检时间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。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,或体检不合格,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、隐瞒真实情况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二、考察

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察。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,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捍卫“两个确立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、是否牢记“三个离不开”、切实增强“五个认同”等政治要求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,一般采取个别谈话、实地走访、审核人事档案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,并形成具体考察结论。

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,经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党组(党委)研究确定,可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三、咨询电话

兴安盟农牧局:0482-8288762

兴安盟生态环境局:0482-8266870

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:0482-8288166

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:0482-8268990

兴安盟公安局:0482-8492157

兴安盟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:0482-8269180

 

附件:兴安盟事业单位专项人才引进(不含兴安职业技术学院、教育系统岗位)通过评估人员名单


 

 

 

                 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2024年6月17日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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