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
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
经自治区党委研究,决定对拟任干部隋维钧同志进行公示。
隋维钧,1964年9月生,吉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兴安盟副盟长,拟任兴安盟盟委委员。
公示时间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。
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。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。
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。
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
下午13:30—17:00
受理电话:(0471)12380
特 此 公 告
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
2018年7月10日
责任编辑:盟委组织部